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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署稽查電梯維修紀錄 4案涉偽送辦 2017-10-06

台灣通力電梯今年初爆出維護保養紀錄表填寫不實案,引起社會各界關注,這也凸顯國內建築物昇降設備(電梯)保養維護作業出現漏洞,對使用者生命安全有潛在威脅。


法務部廉政署指出,為瞭解各公家機關管理昇降設備(電梯)是否確實依據建築法規定的三級管理制度辦理,因此在3月至6月間發動各政風機構,辦理「106年各機關昇降設備(電梯)維護保養勞務契約專案稽核」。此次稽核對象包含醫院、圖書館、學校與市場等民眾出入頻繁的公共場所,稽核過程中引起電梯廠商高度注意,實地稽核保養情形時,維護員多會主動出示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以供查驗,顯見稽核能夠引起廠商警覺,稽核若發現不法也會主動移送偵辦,預期能夠對不法廠商達到嚇阻功效。專案稽核主要是調閱各機關昇降設備(電梯)的維護保養勞務契約、電梯維護保養紀錄表等資料,另輔以查詢「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的昇降設備廠商及人員資訊後,進行交互勾稽,並於電梯維護廠商人員至機關進行例行保養時,派員會同總務單位人員實地稽核其保養情形及證件具備等情形。


廉政署稽核後發現,部分電梯維護廠商未領有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的登記證,也疑有借牌登記等情況;部分維護員未具有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部分維護保養紀錄表的維護員欄位疑有偽簽、冒名或簽名者與蓋章證號名字不一致等情形。專案期間共稽核發現有11家電梯維護廠商未領有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的登記證,疑似轉包別家廠商履約施作或借牌。有43名維修員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52人有偽簽、冒名或簽名者與蓋章證號名字不同等情形。7名電梯檢查員同時是維護廠商的員工(球員兼裁判)。另有2件電梯不實核發使用許可證待查。


廉政署表示,稽核結果共已開罰電梯廠商違約金57765元,另有4件疑似涉變造不實維護紀錄表請款、維護員在保修紀錄表上簽名字跡異常恐涉偽造文書等案件,已經移送地檢署偵辦。針對本次稽核發現缺失,未來將與內政部、各主管建築機關及政風機構攜手合作,共同研議運用「昇降設備卅機械停車設備使用許可證全國連線交換系統」登錄資料勾稽相關缺失、強化電梯三級管理制度及訂定公私部門適用的電梯維護保養契約要項的策進方式,降低因保養維護不當致傷亡事故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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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modify 2017-10-06